「我非常贊成死刑,但是......死法由我決定。」
王牌律師劉智妍(金侖珍 飾)的女兒被綁架,綁匪的條件是她必須替一位一審被判死刑的嫌犯,在二審無罪開釋。
嫌犯殺害一名藝術大學的女研究生,女研究生的母親想用自己的方法懲罰嫌犯,所以異想天開將嫌犯「救出來」。
「聽說最痛苦的死法是燒死」
這部電影跟「模犯母親 Montage」很類似,都是母親為了報仇而去綁架另一位母親的小孩。「模犯母親 Montage」是從復仇的母親的角度描寫;「七日綁票令 Seven Days」則是從女兒被綁架的母親的角度敘述。
這兩部電影最大的不同在於,「七日綁票令 Seven Days」的綁架犯活活燒死嫌犯後,自行打電話報警,請警察抓他。「模犯母親 Montage」的綁架犯卻逍遙法外,這或許是「主角威能」吧?!
金侖珍飾演母親得心應手,曾在多部電影主演母親的角色。在「七日綁票令 Seven Days」中,她不僅應綁架犯要求四處奔波,甚至對檢方瀕死的得力證人置之不理。在在刻畫母親對女兒的愛,希望能儘快救出女兒。
「我們可以決定死刑的死法,那就太好了......嗎?!」
對於死刑的存廢方興未艾,如果死刑存續,政府應該賦予受害者家屬決定死刑方式的權利嗎?!例如,死法一:注射毒藥,死法二,上吊,死法三,電擊......等,請受害者家屬決定後,由政府施行。這樣可以撫平家屬的傷痛嗎?這樣可以讓正義「更伸張」嗎?
將嫌犯活活燒死的受害者母親,最終還是報警自首。這代表她認為這樣的「私法制裁」是錯的,還是綁架小孩是錯的呢?她是因為哪個原因希望自己接受司法制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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