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3日 星期日

罰錢,奇怪

隨著夏天的溫度節節攀升,戲水溺斃的民眾也越來越多。新聞提到最近死亡人數開始增加的大豹溪流域,台北縣政府也準備祭出罰則對不聽勸導的民眾開罰。

這條流域每年的死亡人數都很驚人,平均一個夏天就會有30餘起的溺斃事件。雖然現政府有在河流岸邊豎立警告標幟,但無視警語依然冒著危險把自己生命開玩笑的民眾還是絡繹不絕,這些人可能是想幫大豹溪達到今年夏天的〝業績〞吧

除了豎立警告標誌外,最近媒體的不斷宣傳應該也達到足夠的警示效果,但還是有民眾不信邪,甚至不諒解縣府即將開罰的動作。其實,我也覺得不需要開罰?!因為這些人想要結束自己的生命是他們的選擇,這樣不僅可以減輕人口壓力還可以免去縣府巡邏的人力,何必開罰。

不過倘若他們因為發生溺斃事件而必須動用到社會資源的時候,就必須祭出重罰。如救護車每趟十萬元,救生圈(繩索)每次五千元,心肺復甦裝置每次使用一萬元等,這樣的重罰不僅對於付出生命的代價的死者帶來教訓也可以連帶處罰他的家庭,豈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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