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平性原則來說,根本就不應該有外卡;以商業經濟來說,外卡越多越好。
MLB分為兩個聯盟,每個聯盟各有三個分區,每個分區內的球隊賽程是相同的,而分區間的賽程不同。球隊跟分區內的隊伍進行較多的比賽,所以球隊的成績不應該直接跟其他分區的隊伍做比較,這樣違反公平性原則,分區間的戰績比較僅供參考。
這也是為什麼應該要有季後賽的原因。每個分區的賽制是不同的,必須進行額外的加賽—也就是”季後賽”—來決定哪支隊伍較優秀。至於季後賽的賽制就不在本篇討論的範圍。
現行外卡是除了分區冠軍外,聯盟內不分區戰績最佳的兩支球隊。首先,不分區比較戰績就是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事情。有的分區可能球隊實力接近,成績也很難往上拉;有的分區可能球隊實力分佈有落差,導致前段班成績超優,後段班成績超差,這樣的比較有違公平性原則。
再來,以分區冠軍的角度來說,如果該分區還有另外一支球隊進入季後賽,那會是一件非常”詭異”的事情。同分區的球隊的賽程是相同的,經過162場比賽的廝殺,分區冠軍已經證明自己的實力,何必再跟同區的球隊進行額外的季後賽呢!
以公平性原則來說,外卡嚴重傷害分區冠軍的權益,根本就不應該有外卡存在。可是,我們討論的是”職業”棒球,外卡制度可以吸引更多的球迷,賺更多的錢。所以,外卡制度就這樣誕生了,而且外卡只會越來越多,不會變少。看看NBA那精美的季後賽隊數,每輪需進行的比賽數量。
我並不是反對外卡,而是想澄清公平性原則,以及外卡違反公平性原則的地方。今年,增加外卡名額,讓更多的球隊為了季後賽而努力,增加比賽可看性,延長球季熱度。這不僅可以讓MLB賺更多的錢,也讓球迷可以看到更精采的比賽,也多了一分球隊進季後賽的期望。這是雙贏的局面!
<只打一場的外卡驟死戰>
以公平性原則來說,外卡根本沒有進入季賽的資格。只是因為商業考量,所以增加球隊進季後賽。所以外卡球隊在季後賽的賽程必須比分區冠軍”爛”,而且要爛很多,這樣才符合公平性。
外卡球隊除了必須先勞累多打一場,而且只隔一天就要繼續進行分區系列賽。然而,外卡球隊可以直接面對該分區的冠軍,實在是有違公平性原則。今年季後賽賽程改為聯盟第一可以直接面對外卡,並且不須迴避同分區的外卡,我認為是一大敗筆。更該賽程的原因是: “聯盟第一應該享有優勢面對外卡”。但是,讓分區的兩支球隊在季後賽第一輪就碰頭,實在是一件無厘頭的事情。
經過162場比賽,A隊已經證實成績比B隊好;進季後賽後,還要再跟B隊比一次五戰三勝才能跟其他區的球隊比賽,怎麼想都是一件吃虧的事情。A隊一定會認為B隊根本沒有資格跟我進行季後賽,因為季後賽是用來決定因季賽賽程差異而無法決定優劣的賽制。既然季賽就已經證明過,幹嘛還要再打一次;就算是商業考量,也應該下一輪再比。這樣比較符合公平性原則。
結論
外卡球隊的賽程應該越爛越好,這樣比較符合公平性原則;至於要怎麼設計,還可以再討論。不過,這是職業運動,公平性原則通常是在商業利益最大化後,再來討論的。
FAQ
<跟去年賽制相比>
根本不需要跟去年賽制相比,賽制本來就一直在變。以前只有一個聯盟,後來兩個聯盟,後來兩個分區,後來有外卡,現在有兩個外卡。以前(現在有很大部分人也還是)認為,誤判是比賽的一部分;現在,也開始引進重播系統。重點不是跟去年比,那些球隊會得利,那些球隊會受害。賽制是季賽前就已經公布了,大家都認可才開始比賽。重點是,聯盟應該要討論如何讓賽制變得更具公平性(,聯盟也更賺錢)。
<短期 & 長期賽事>
Billy Beane說: 季後賽就是她媽的運氣。我並不完全認同,但不可否認的,有的球隊(總教練)確實比較會打短期賽事,但不能因此認為外卡沒有違反一般的公平性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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