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 星期三

模犯母親

如果法律無法懲奸除惡,受害人可以自行制裁嗎?如果可以,法律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制裁的量度又要如何拿捏;如果不行,正義又要如何伸張?

女兒十五年前因綁架勒贖死亡,追訴期在下個星期期滿,司法將失去制裁權。追訴權時效消滅的立法理由,主要是時間相隔過久,證據已經消滅,相關當事人的記憶會扭曲。加上犯人經過長時間的逃亡,身心的痛苦已經足夠抵償刑罰制裁。

「在這裡,這些、還有這些,證據多得很!」「記憶怎會扭曲?」「那傢伙懺悔了嗎?」

媽媽(嚴正化 飾)對刑警激烈辯駁,希望能在最後一週抓到兇手。儘管最後關頭出現新的線索,甚至差一點就抓到犯人,還是只能眼睜睜看著時限截止。

循著蛛絲馬跡,媽媽千辛萬苦找到兇手。看著六十歲的兇手抱著孫女開懷大笑,媽媽暗自決定要讓對方接受司法的制裁。

媽媽綁架兇手的孫女,並且用兇手十五年前的恐嚇錄音帶,重現當年的勒贖手法,反過來陷害兇手成為綁架自己孫女的罪犯。

原案的承辦刑警(金相慶 飾)雖然發現媽媽的計謀,卻還是配合她將兇手送進監牢。

在設計陷害兇手的過程中,媽媽身為被害人卻讓另一位媽媽也成為被害人。兇手的孫女也有媽媽,她必須接聽恐嚇電話,必須交付贖金,也必須擔心受怕。導演巧妙地將兩個媽媽相隔十五年的行動剪接在一起,這也意味著在懲罰一個人的同時,卻讓另一個無辜的人受害。這是合理的嗎?

電影最後,媽媽在替兇手的孫女拍照,卻從拍立得看到自己已故的女兒。導演似乎想表達,雖然媽媽也變成了綁架犯,但這樣做是有原因的,這樣做對她自己也產生了莫大的壓力。那又如何呢?當自己也做了跟加害者同樣的事,所造成的傷害又要如何償還呢?

電影英文片名「蒙太奇」原本是指電影的剪接手法,在這部電影似乎是指媽媽將十五年前兇手的錄音「剪接」到自己策劃的綁架案。因為聲音一致,十五年前的兇手順利地成為綁架自己孫女的兇手。

兇手去坐牢了沒錯,但卻是因著不是自己的罪而去坐牢。而這位媽媽綁架別人的女兒造成另一位媽媽的痛苦,卻仍然逍遙法外。

後記:

嚴正化在幾場戲哭得撕心裂肺,讓觀眾感受到她失去愛女的悲痛,合理化一切的計謀。


加碼推薦,另一部由金相慶主演的好電影「殺人回憶」,他在劇中也是飾演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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