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5日 星期五

原來是因為颱風又要來了

今天的自由時報有一篇報導,標題是「颱風假錯放 立委:1天損失逾200億」,這個議題不是前一陣子才剛吵(炒)過嗎?為什麼這麼短的時間又馬上被拿出來炒冷飯?原來是因為中央氣象局最近幾天密切關注的中颱(現在已經是強烈颱風了)似乎有侵台的可能,所以立委又聯合媒體及企業出來炒這個議題。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天然災害之範圍及其達到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如下:
一、颱風:
(一)根據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七級以上或陣風可達十級以上時,停止辦公及上課。
(二)風力未達前目停止辦公及上課標準之地區,但因受地形、雨量、交通、水電供應等特殊狀況明顯影響通行安全或辦公上課有困難者。
(三)停止辦公、上課後,該地區因颱風過境造成普遍性災害,其風力雖已減低,未達第一目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仍須繼續停止辦公及上課,以利善後清理者。

第三條 天然災害發生時,應通報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規定如下:
一、颱風過境時:
(一)通報作業權責劃分如下:
(1)臺北市轄區內機關、學校,由臺北市市長決定並通報。
(2)高雄市轄區內機關、學校,由高雄市市長決定並通報。
(3)各縣(市)轄區內機關、學校,由各該縣(市)長決定並通報。
(三)中央氣象局於上午五時、十時、下午五時及晚間十時前,將颱風來襲地區之風力級數及陣風級數列表,隨時透過各種傳播
機構播報之,並將書面資料送各通報權責機關及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人事行政局備查。
(四)各負責通報機關應注意收聽(視)各傳播機構之播報,並根據播報情形參酌實際情況,如到達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時,逕行決定停止辦公及上課之起止時間,但事後均應向本院人事行政局報備。
(五)通報時機:
(1)其須全天或上午半天停止辦公及上課時:
於前一天晚間十時三十分前通知傳播機構於晚間十一時前播報之。但原未達停止辦公及上課標準,事後各地區風雨情形增強,已達前條第一款第一目之標準時,通報權責機關於當天上午四時三十分前,接獲中央氣象局提供各地區最新風力級數及陣風級數列表之書面資料後,即通知傳播機構,於上午五時前播報之。
(2)其須下午及晚間或下午半天停止辦公及上課時:
於上午五時三十分前通知傳播機構於上午六時前播 報之。
(3)其須晚間停止辦公及上課時:於上午十時三十分前通知傳播機構於上午十一時前播報之。

第二條指出氣象局通報權責機關的是〝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且第二條通報時機中指出〝其須全天或上午半天停止辦公及上課時:於前一天晚間十時三十分前通知傳播機構於晚間十一時前播報之。〞以台北市的例子來說,台北市長在晚間十點三十分收到的氣象局的消息,它預測的是未來四個小時台北市,也就是到隔天凌晨兩點三十分台北市的平均風力及陣風的預測強度。當然不能保證隔天七點的天氣狀況囉,所以如果因此而錯放颱風假不能將過錯推給氣象局,但這是因為辦法制定有瑕疵嗎?我不這麼認為。

試想不是每個人的住家都距離工作及上班地點很近,若是該辦法制定時間都推遲到早上五六點才宣佈放假與否。若是颱風沒來就算了,倘若颱風來襲造成那些出門上班上課的國民因此受害,誰能扛起這個責任。

天氣變化無常,氣象預報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儘管一般社會大眾對氣象局總抱持著刻板印象,總覺得他們播報準確度很低。但摸著良心說句實在話,他們已經是全台灣最專業的氣象團隊了,而且氣象局的工作人員可不能放颱風假呢!說不定他們心裡還巴不得全國的老百姓跟他們一樣上班呢!

這是題外話。現行的辦法規定前一天晚間的十一點前公佈,我覺得還嫌太晚,應該更早公佈隔天早上要不要上班。颱風假可不是讓我們呆呆的躲在家裡就好,對於我們這些住在台北市水泥叢林的人來說,似乎宣布放假與否的時間不是很重要;但對那些偏遠地區或是糧食補充不易的鄉村,提早宣布放假是讓他們有時間補強住家結構,如釘木頭加強窗戶,或是堆砂包避免淹水;另外採買民生物資、電池等都需要花時間去做。那些坐在冷氣房裡的大官、企業主跟立委怎麼會想到這些呢?當然會有〝何不食肉糜〞的想法。

氣象局是最無辜的,人事行政局的辦法也是硬梆梆的,台北市長的態度其實也很被動,只能依法行事,裩據氣象局給的預測在規定的時間之前給媒體一個報告。那在這篇新聞報導裡的還有誰?立委、財團企業主及媒體三個交相賊、交相勾結的團體。企業財團因為放颱風假損失慘重,所以透過關係找立委開記者會,同時也找媒體記者敲邊鼓,在這一唱一和下。企業主忘了除了賺錢外應有的社未責任(可能也從來沒記得過),立委忘了除了企業主外他也是其他基層老百姓選出來的(他們可能只記得誰給他政治獻金吧),媒體也忘了新聞是要傳播事實努力查證而不是成為某些特定對象的打手。

其實這些想法葬之前炒作這個議題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只是正值颱風來臨前夕,那些傢伙竟然還在為了自己的私利發布這種消息,炒作這個議題,試圖對當局施壓,心裡實在是覺得離譜至極。錢真的這麼重要嗎?老兄,這可是會死人的耶,還是說死不到你所以才昧著良心努力炒作。颱風來了沒造成災害,人民安居樂業,你們卻儘想著賺錢還膽敢把這個名目推到國家競爭力上,無恥。

這篇新聞完整廢文如下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九月十八日韋帕颱風期間,部分放颱風假的縣市風平浪靜,多位立委昨天為此痛批颱風假浮濫,一天的放假導致工商界損失超過二百億元以上,要求人事行政局不能只將責任推給縣市政府,應邀集相關部會檢討現行颱風假標準,並尋求補救措施。
放假浮濫 批人事局卸責
立院法制委員會昨天就彈性放假問題,邀集相關部會首長進行報告並備詢。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表示,放一天颱風假,工商界的損失至少二百億元,包括出口損失三億美金、業界須支付員工的薪水七十九億元,加上因股市無交易的損失等,這些損失對產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都哀哀叫。

(奇怪了,那些被土石流淹得哀哀叫的怎麼都沒有立委出來幫忙發聲啊???)
賴士葆並指出,根據統計,過去七年各縣市累計的颱風假共放一八八天,錯放的假有九十四天,放錯假的比率高達五成,例如日前的韋帕颱風,當天他跑選區,愈跑風愈小,台北沒風沒雨,還有很多民眾出來逛大街。 (颱風經過沒造成災害,天佑台灣,你有什麼意見)
放錯假的比率 高達五成
人事行政局長周弘憲答詢表示,根據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平均風力七級、陣風十級就可放颱風假,氣象預報也不能百分之百,各縣市政府可自行決定;(蝦密,因為預測不是百分之百所以縣府可以不理會專家建議自行決定,那縣府決定的標準在哪裡啊,憑感覺喔;因為縣府附近無風無雨所以不放假,那花蓮要怎麼辦。)不過,周弘憲坦承,韋帕來襲當天放假的八個縣市,僅有四個縣市達到放假標準。 (事後諸葛亮,反過來想颱風變化無常才導致氣象局預測失準比較說得通吧。)
賴士葆及立委李嘉進強調,人事行政局不能一句交給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就搪塞責任,人事行政局應邀集相關部會檢討現行的颱風假放假標準;而颱風假也可以半天為單位,有必要才再放半天,如果發現颱風假錯放的情形,也可協調是否另找假日補上班。
(乾脆一個小時一個小時算好了,死要錢,還補上班勒)

改這篇狗屁不通的作文真是越改越火。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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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 「對那些偏遠地區或是涼時補充不易的鄉村」...
    「涼時」是啥米?是指food嗎?

    台灣的政客本來就很少真正關心人民的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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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真的看得很認真啊 Waterbee
    下次貼文前我可需要再好好校一次稿

    長大後才發現,搞政治的沒一個好東西。他們常常呼呼口號讓我們陷入一些不必要的情緒哩,再進行操控以遂自己的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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